1 ) 文青の最高逼格
谁都知道混豆瓣的一般都是文艺青年,豆瓣不看过几十部电影,不喜欢几支乐队,不看过几行诗,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混豆瓣。这些混豆瓣的文青们其实还分类型,吐槽型欢乐咆哮型整天开贴“男神昨天答应跟我去喝咖啡啦哈哈哈哈”的,伤春悲秋民国风情七言绝句小清新型“昨夜 雨 想你 淡淡 心疼”的,专业研究学霸分析深度“…对话关系不可归结为指物述事的语义关系/这个镜头运用了@&#%…”的,………等等各种各样不同类型应有尽有的文青们,虽然现在大家似乎都不太喜欢被人称为文青,大概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文青”这个词就不再单纯指“很文艺的青年”,而是专指那些小资、装逼、周末专门拿着玛格丽特杜拉斯听着苏打绿陈绮贞或者Adele【话说是谁把她和贾婷婷放在豆瓣爵士的标签里?槽】蹲在咖啡馆靠窗位置喝着earl grey的家伙们。嘎。
但实际上,在同学聚会时别人讨论Dolce Gabbana和Charlotte Olympia的时候你高冷一笑,“这都烂大街了,连Talyor Swift都穿过的东西还能看?建议你们去看看Zadig Voltaire,他们的cashmere还不错。” 又或者是别人都在讨论Greendays,Coldplay,Linkin Park,Maroon5的时候嗤笑一声 “哟,这不是著名的伪摇四巨头吗?竟然还有人会听他们的歌?可悲可悲可悲。” 然后摇头晃脑地故意用旁人听到耳朵疼的音量自言自语“…的悲哀,我的JAMC,Bauhaus,Clash,Pixies…堕落啊堕落…” 淡淡拂袖而去,留下一个寂寥的背影,特别遗世独立高端上档次。再或者是在图书馆偶遇到的男神时,假装不经意地抬肘露出拥在怀里的《悲剧的诞生》和《里尔克诗集》的时候,是不是特别爽?特别得意洋洋?与众不同品味独特的自己真是高贵冷艳啊,没人懂自己的感觉真寂寞,空虚,冷。
然后只见贾木许跳出来指着所有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地疯狂大笑,你们这也能叫文青?别开玩笑了!恍恍惚惚好红红火火何厚铧黑乎乎。以为听过几个小众地下乐队就能叫自己文青了?逼格太低!!
他说其实我是吸血鬼咧,你以为你读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很牛逼?劳资告诉你!劳资他妈是莎士比亚的影子写手!那个正规教育都没受过的民工哪会写诗?是老子写的!老子闲着没事写着玩家里手纸又太多就随便给他了!谁知道那个婊砸居然拿去发表!不过像劳资这等不凡之人不与蝼蚁计较!!拿走拿走!!!【误】
好吧,即使贾木许没那么有聊到真的是莎士比亚的影子写手,但对于之前不太熟悉他/因为汤抖森滚过来看的人来说,从这部文艺版伪暮光之城真•中二吸血鬼姐弟恋日常的电影中,仍然可以看到这个被称为“独立电影界一枝花”的鲜明特色。异域风情的弦乐,一贯把看似不相干的镜头剪辑的凌乱又紧凑相接,整部电影弥漫的隔离和惆怅,都在告诉你:这个导演是个忧伤又爱自嘲的标准文青。
他让两个活了上千年的吸血鬼喊人类zombie,僵尸,行尸走肉,痛斥现在的人类不但污染水源,污染自己的血,还缺乏想像力和恐惧创新【觉不觉得膝盖有点疼?】,整天只会上油管膜拜别的傻逼。当看到一堆喜欢摇滚的青少年超级崇拜Adam,不远万里走到这个类似鬼屋的地方想见见他们偶像一面,满心期待地按下门铃。屋内Adam却“槽!怎么偏偏这个时候!”“槽!滚开!我玩的是私人音乐谢绝外传!”“讨厌的死小孩!哼!”,那简直就是贾木许借Adam之口傲娇地发出自己的宣言啊,“不要崇拜我!!我不需要你们崇拜我!!!!死开死开死开死开!!让我安心搞创作!!”
想当年傲娇至极的贾老师在大受好评,舆论甚好的时候就不拍电影了。一转身又去组了支乐队,叫Del-Byzanteens。自己又是当主唱又是当键盘手,四处巡回演出,还发行过一张专辑。偶尔和在别的导演的电影里晃一晃客串或者指导一下,要不就窝家里和自己的一众好基友看看电影。反正就是要在大家都觉得他从此走上功成名就广为人知的时候默默地就隐退了,再在几年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扔出一部作品,“来啊僵尸们,这是我的新作!”然后我们这些愚蠢的凡人就像僵尸抢人肉一样蜂拥而至涌过去看了。
傲娇的Adam简直就是在影射贾木许自己,作为一个高逼格的文青,吸血鬼这种神秘古老富有哥特气息的生物简直就是追求文艺的最理想状态。比起伍迪艾伦在《午夜巴黎》这部史上最强同人穿越中臆想让自己跟在偶像身后喊“我真的很喜欢你的作品啦!”的屌丝自嘲,贾老师肯定更胜一筹。他已经脑补到“舒伯特抢着发表了我的作品,我无所谓,因为我从来不是为了名誉。”了。
而Adam整个人看起来就像Joey Ramone没刘海一样。凌乱长发,忧郁眼神,长期不换的睡袍,强迫症又社交恐惧,跟拜伦雪莱风花雪月混过,从A小调随想曲这种高难度小提琴到迷幻摇滚拈手而来。谁知道呢,说不定帕格尼尼也是抢了他的作品发表的。作为一个傲娇,他整部电影就不停地在说No,我不要,我不要这个,不要那个。特地强调“Adam才不要带你们去听歌”,结果下一秒镜头就切换到他面无表情地戴着墨镜坐在酒吧里。对妹妹Ava的敌意小气到幼稚,不准她碰这个,不准她碰那个,强调她是从“自己”的家里偷带出来的血,反射条件的拒绝后看到Eva喝了又反悔地凑上去蹭一口。太萌。
片头看到小哥拿一堆吉他给Adam简直是贾木许在炫富又炫高深又卖老遗老啊,Gibson,Hagstrom,Silverstone,Gretsch chet Atkins,还是mother of toilet seat的,看的人眼花缭乱目光迷离恨不得突破次元壁冲进屏幕里抱着它们嗷嗷直叫“这是我的!!”而且在低逼格文青们仍在努力学习品尝出红酒年份的时候,人家已经在品尝乐器的年份了,还跟能触碰到他们灵魂似的给他们起名字定性别。嗯,这是把男的,60年代,还是William Lawes的转世呢。某些个开一次live就砸一次吉他的混蛋们啊,学着点吧。
现在朋友圈微博随处可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配图一定是欧美非主流黑白照或者美图秀秀ins暖色调抚脸自拍。嘛,事实上能这么做的大概也只有土豪们了,因为有人帮他们安排一切。穷逼们一定是要先经历先请假/被老板骂/熬夜查看打折机票酒店和最便宜自助游路线/精打细算收拾行李【超重也是要给钱的嘛】【衣服一定要好看不然拍照不美】,然后才风尘仆仆地赶到景点照张相,配言“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人生只有游遍世界才有意义。”别看不起微博和朋友圈那几个赞啊所以,人家可是很努力的,背后不知付出了多少血汗呢。
贾老师一定是刷微博看到这种东西看烦了,所以才决定让Eva来给我们这些愚蠢的zombie解释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两个行李箱,没有成堆的衣服,人家天生就是衣服架,随便穿都好看。满堆的书,《月亮之爱》、尚•米谢、贝克特、《无尽的玩笑》、《船长哈特拉斯历险记》、《十六世纪作品集》、《唐吉柯德》,书籍范围从诗歌散文,荒谬剧覆盖到寓言式童话和阿拉伯语日语的的不明书籍,看着Eva轻轻抚摸那页印着亚当和夏娃浮雕,感觉他们就真的像被逐出伊甸园的爱人,世界只剩下彼此,其他一切于过眼云烟。
以及当Adam听到Eva说那个黎巴嫩女孩以后一定会非常出名的时候不开心地说,噢,不,不要出名,出名就可惜了。这大概是所有文青都会说的话啊,一旦文青们的小众乐队、独立导演、另类画家出名了,不但风格会变得更商业化迎合市场满大街都是他们的口水歌或者复印画,而自己以后也装不了逼了,怎一个惨字。贾木许也脱不了俗,作为一个独立导演,要同时兼顾市场商业和文青的要求简直两难,《破碎之花》刚出来时,有人说这是贾木许最好的一部电影,幽默冷酷有深度,也有人说贾木许为了讨好观众用力过猛太做作失去了自己的本心。不过说到底都是出名了惹的货,换了之前,谁会故作高深去研究这些东西,好看就行了。
Adam这个傲娇,说什么自己没有hero,却仍然会怀念过去和有灵魂有思想的人类一起玩的时光,着迷于科学,痛恨糟蹋了科学的僵尸们。墙上挂满了自己欣赏的人类:【我认得出来的】卡夫卡,Louis Armstrong, 巴勒斯,David Bowie, 波德莱尔,牛顿,海德格尔,左下角亚裔疑似芥川龙之介,疑似年轻时的海明威,居里夫人【真的有】,玛琳黛德丽【前面有位写了影评给了一个一星的愤文青,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patti smith,求别黑】【咦等等真的有,给跪,这么小张都看的到?】【军团公布名单为(从左到右)Joe Strummer(穿的特别工整),卡夫卡,巴赫,玛丽雪莱,居里,舒伯特,Bo Diddley,Hynde(所以不是Bowie),爱伦坡,霍金斯,马勒,拜伦,Tom Waits,波德莱尔,布纽尔,巴勒斯,特斯拉,牛顿等。感谢伟大的抖森翻译军团】【我就说贾木许怎么会放这么名人(欣慰脸】
妹妹Ava其实就是个普通熊孩子,没太大追求,喜欢穿的色彩斑斓随潮流,跟Adam和Eva那种随意简洁的风格相驰甚远。既不喜欢真正的摇滚,又暗暗崇拜Adam那种颓废文青的高深,时不时胡乱拨弄吉他鼓捣下架子鼓。又喜欢上油管扒视频,还要看自黑的,Eva温柔又好奇,当然觉得还蛮有趣的,但Adam这种摇滚型颓废文青就受不了了。所以当妹子吸干了Adam唯一觉得还可以的zombie小哥被赶出家门后冲着他们俩喊“你们两个装逼货!!”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惊讶。就知道这会发生,一般普通人都受不了文青的矫情劲,鄙视他们装逼高冷卖弄学问。文青也受不了普通人的麻木呆蠢,粗俗随意大众化。所以矛盾爆发是绝对理所当然的,但看贾导教文青如何面对此类指责:“go rock'in LA!”【槽尼玛关我屁事/滚回去听你的流行乐/滚回你们O2场馆离开我们的CBGB和海德公园/说了多少次魔力红和艾薇儿不是punk也不是indie有完没完(咦我到底在说什么】
Eva实在太可爱了,明明活了这么久,还是会用iphone,会认真地跟臭鼬、郊狼、葡萄藤打招呼,会嘱咐毒蘑菇不要太早长出来。坐在一千零一夜咖啡馆里等Marlowe那翘首以待的眼神灵动又活泼,她简直就像御姐和少女的混合体,纯真又沧桑。明明和Adam两个人都老成古董了,互动却依然幼稚得令人发指。先是正正规规地互相行礼,再正式地邀请对方进屋,为对方脱手套。然后你撩一下我,我撩一下你。吃饱了就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不动,一起赖床埋头被窝,用话题岔开对方思路趁机将军,随着音乐摇摇晃晃地靠着对方跳舞。
电影里的所有细节都很动人。人类总是习惯赋予他们解释不了的东西以神秘感,于是当吸血鬼这种生物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一切似乎都有了解释————影子写手啦,传说中才能出现的能量转换器啦。而我们也总是怀旧的,向往想像着过去的辉煌。
所以故事只能发生在底特律和丹吉尔。一个曾经的工业大城市,motown,soul,techno等音乐的起源地。福特在这里发明了第一辆福特汽车,Berry Gordy在这里建立了motown music,让Marvin Gaye、Smokey Robinson,The Miracles的音乐风靡了世界,曾经的美国第一大人口城市的底特律,现在变成了一座破产的空城。空荡荡的街道和废弃的楼房,曾经热闹奢华的剧院被变成了破旧停车场,摩城音乐公司破产了,也没人愿意听老掉牙的motown。另一个上千年的古城,几遭经历侵略与战火,各种文化交融混杂。Eva和Adam大概见证了它们的兴盛与衰败,所以一个颓废地想跟世界说再见,一个保持着古老的优雅却又对新事物好奇。
所以就有Eva和Adam这样的吸血鬼,既才华横溢又沧桑,会很多种语言写过伟大的作品。又懒惰,一睡觉就睡到天昏地暗,靠着墙都能睡着,肚子饿的受不了也要睡觉。贪吃,有喜欢的口味时满足得像嗑药了一样,看到有人流血会忍不住,还护食,看到Eva和Adam不准Ava去看他们放吃的地方简直萌死了。
不过大概也只有吸血鬼能这样,能够亲身参与和经历斗转星移,见证辉煌与衰败。因为我们普通人活得再就再灿烂也不过昙花一现,大多数人需要现实地活着,没有挥霍或沉浸在艺术与文学中不谙世事的资本。不过活太久也是种悲哀,背负的东西太多,却无法说出口,于是只有爱和彼此能支撑着让这两个孤独的文青活下去。Only lovers left alive,Marlowe问既然你们离开对方就活不下去了,那为什么不呆在一起?因为没有必要。因为有“超距作用”——两颗相互作用的粒子即使分开在宇宙最远的距离,一颗改变,另一颗也会跟着变化。
Tilda女神演技是真的好到没话说。Eva被她演的太萌太动人了。我一直觉得一个演员的演技到了像马修麦康纳和女神这种境界,换一个眼神换一个造型,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不看演员表都不知道是他们。记得当我兴高采烈地看完雪国列车表示太喜欢那个浓浓约克郡口音的Mason大妈翻演员表准备膜拜神人的时候惊恐地发现我勒个去!!!竟然是女神!!女神表示自己玩口音恶搞撒切尔玩得很开心。今年看完布达佩斯大饭店发现女神也出现在演员表里面才知道原来D夫人也是女神,各种风格切换自如,女神我の嫁。
女神今年已经53了,除了这部和好朋友贾老师拍的电影之外,去年还和David Bowie拍了The star和The Next day的mv,担任channel 4关于冰岛音乐家Björk和David Attenborough讨论自然,科技与音乐关系的纪录片解说员和一部叫零点领域的黑色寓言讽刺电影,女神一直以来都是文青模范,出身贵族剑桥双学位毕业,95年行为艺术曾经躺在玻璃柜里让别人参观自己,去年又在纽约博物馆玩起来了。写诗,客串乐队和声,演戏范围广泛到不查演员表发现不了是她。从《英格兰末日》绚烂的腐朽,《奥兰多》雌雄莫辨的魅力,《破碎之花》里前女友,《海滩》里乌托邦女首领,《我就是爱》里疯狂的中年主妇…几乎每部著名的独立电影都有她的参与,讽刺黑色喜剧寓言科幻探讨人性,豆瓣上只要有她出演的电影几乎都上了7分,而且配乐都好听到让人想跪,基本上都是迷幻后摇,简直就是自带bgm。
但女神真正广为人知的角色其实是《纳尼亚传奇》里的冰雪女王和全面反击里强势的女律师,后者还给女神带来了一座奥斯卡,而女神根本不把好莱坞当回事,承认自己近十年来不断涉足商业片制作也是“尝试尝试”,并表示“我是以一名游客的身份去的,根本没想过要拿奖。” 有人没想过要得奖结果随便就拿了,有人演神经病演疯子演同性恋结果还是拿不到,真是恍恍惚惚红红火火何厚铧。
当初看到电影海边Tilda和抖森相拥的时候,我脑子里就只剩下“这天究竟还是来了/腐国两大长腿大斗决/孰赢孰输结果扑朔迷离”,看过康斯坦丁的人大概都会被女神的加百列苏死,而迷妹们平时看抖森除了咚和发际线就是腿了,两个大长腿放一起简直杀伤力max。而且汤抖森貌似自己就会小提琴吧。手控简直可以死在他拉小提琴的那一幕了,纤长苍白的手啊啊啊啊实在太好看了嘤嘤嘤。
对于抖森,我其实一直抱有一种微妙纠结的感觉。也许因为当初第一次知道他是在几年前视奸我女神的微博时发现满屏幕都是这个男的,瞬间就嫉妒了【这男人是谁啊发际线这么高凭什么占据女神的心啊】【咦可是穿西装好好看还是剑桥毕业的】【忍不住自己也刷屏】【但又忍不住黑他】……要真说,大概我就属于黑粉的类型。
一直觉得抖森的个人魅力和个人特色很强。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人肯定是很有吸引力的,特别是看他的访谈的时候。但作为演员来说,这种特征让选角成了决定成败的最关键因素:选的好,符合自己气质的角色就能演得好。并不是所有演员都可以全方位转型的,有时候不适合就是不适合,用力过猛反而不讨巧。抖森就特别适合演忧郁,优雅,情感内敛淡漠心理戏份复杂的角色,像Loki和Adam,而并不太适合演蔚蓝深海的Freddie或者前期放荡的亨利五世。演爆发性情绪的时候总让人感觉很假很夸张,就像一美曾经形容某种演员“要像打气一样给自己灌满愤怒情绪虚张声势地爆发”。每次看到他演情绪激动的时候我就特别想笑。【不过奇怪的是看他的戏剧从来不会有这样的问题,果然他还是适合剧院舞台?】
但这次的Adam演的好,忧郁脆弱地让人心疼,文艺又敏感。镜头给他眼睛特写的时候,那种悲伤厌倦似乎有种穿透镜头看向无限远方的情感让我没办法黑了下手,只能默默点赞。
【吐槽】
【原来大晚上戴墨镜的不止是盲人,傻逼,还有吸血鬼】【小哥你也有模有样的摸出一副学他们戴墨镜干嘛啦哈哈哈太羞耻了】
【要是吸血鬼闻到点血都把持不住的话她们生理期怎么办(喂】【按戏梦巴黎那套来吗】【我没救了】
【我是o型阴性的。现在自愿捐血中】
【发型师你有本事遮一半发际线你有本事给抖森剪齐刘海啊】
【求解他们到底把尸体扔掉什么水里去了?化尸水?】
2 ) 中二吸血鬼の日常 首度突破の放送
作为一个资深无事忙,我总会在蛋疼的时候思考一些高深而飘渺的哲学命题。
比如:美少女战士变身的时候旁边的反派在干嘛呢?
以及:小熊维尼里面所有动物都是站起来的为什么只有意儿是四脚着地的呢?
还有:吸血鬼寿命这么长,他们每天都在忙些什么呢?
在这部电影里我终于找到了第三个问题的答案。
——他们在忙着当文艺青年。
说真的,排除那两颗一天只在吃饭的时候勃起五秒钟的小尖牙,其他的时候两位主角和一位配角老爷爷是多么符合文艺青年和老文艺青年的终极幻想啊!消瘦,白暂,节食,禁欲,自杀倾向,只吃高价有机食品,只跟文艺圈的人们混在一起,动不动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就算旅行也绝不会如我等凡人一样托运换洗衣服内裤拖鞋电吹风然后站在转盘那儿死乞白咧罚站半小时跟大家来找茬一样从一百二十个黑色行李箱里认出自己那个,而是在小箱子里塞满诗集和小说(还是原版的嗷!还是拉丁文的嗷!)听歌,弹琴,玩摇滚,颂诗,跳舞,爱科学。简直就是小四哥哥所有意淫小说的终极目标!
而且,所有这些都是当年我们爸妈提着鸡毛掸子追在屁股后面咆哮“净整这些没用的浪费时间!”中属于“没用的”那个范畴,但一旦你变成了吸血鬼,这些还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老子有的是时间。
当然,前提还有老子有的是钱。
这么看起来,其他几部片子里的吸血鬼就显得有点……嗯,怎么说呢,不(非)太(常)日(蛋)常(痛)。
《惊情400年》:在阴森的古堡里挺尸了四百年就为了等自己老婆轮回转世然后再从一个大帅逼手里把她撬过来。
《夜访吸血鬼》:搞基搞基撒狗血搞基看电影搞基。
《暮光之城》:循环往复读高中,持续不断泡妹咋。
《黑夜传说》:打架打架打架打架泡狼人打架打架打架。
《精灵旅社》:开旅馆,养萝莉。
《真爱如血》:做爱。
╮(╯▽╰)╭
这么对比起来,本片里的男(特别是男)女主人公除了些微中二之外,显得是多么的正常啊!
肚子饿了会腿软。
吃到好东西就开熏。
干坏事了会害怕。
喜欢毛茸茸的动物。
喜欢赖床。
睡相不好。
乱花钱。
囤积癖。
姐控。(喂)
幼稚。
宅。
老板这款吸血鬼多少钱酷爱给我来一斤啦!
3 ) 羡煞凡人的一种生物
吸血鬼让人着迷的理由恐怕有三。一是永生,二是食物单一,三是可拥有像超人般特殊强大的能力。一和三的优势与弊端仁者见仁,我是太羡慕它们只能吸食人血。与世间一万种美味佳肴相比,人血的味道恐怕并不能算是上乘,非洲地区也是有人类进行过喝血吃人的探索,可见这其中的奥妙并不在人血,而是限制了吸血鬼食用其他东西的自由。
想想看,满足饥渴的方式只有一种且只能是这一种时,你将赋予该种食物怎样程度的期待与欲望?
略微回忆下影片中的三位吸血鬼在喝了一口珍品之后的眼神与状态,熟悉吗?就和高潮一样。
这也算是达到极致的一种好方式了。人总是竭尽全力地向“最”的方向努力着,倘若“最”的基准等同于“死”呢?很可能就是吸血鬼所达到的境界,也是人类永远无法抵达的时刻。 影片开场的funnel of love配的太好,爱情让人天旋地转,going down,down,down, and go deep into the funnel of love. 有一种武士道的气魄,爱之根于中深者,发之迟存之久,心痗至死亦不形于颜色,一鼓作气。武士道的精华是什么?切个腹,极致了。
真正的博览群书,真正的精通一万种乐器,真正的看破世俗万事,寡默少语的抖森也好,睿智精巧的斯文顿也罢,二鬼时刻充溢着人类难以修炼成的高贵感,真是教人好生羡慕。
4 ) 你与我,寂寞永生
吸血鬼为主题的电影,这恐怕是第一部事无巨细地描绘了几个吸血鬼之间的日常小事。当电影里没了狼人,猎人,女巫这些传统设定的天敌后,就剩下永恒的时间与他们为敌。
每个人都是孤独地诞生与世,又即将孤独地面对死亡的来临。
如果没有了最后一道审判,那日与夜的更迭,永恒就是吸血鬼身上的枷锁。孤独,挥之不去,寂寞,日夜更迭循环。
能拍一部关于孤独入骨,音乐成瘾的吸血鬼故事,且文艺的要死,唯有贾木许。要想,如果是林奇拍这种题材的电影,搞不好,会演变成Tilda醒来发现自己是Ava,引发众影迷的若干年猜测,而波顿拍这类题材,人物的可爱则把孤寂抹去了7分。
还好是贾木许的电影,各种的孤独,寂寞,迷离,放佛无头无尾,欲言又止,却各种暗线,明线,深伏在场景里,服装里,道具上,和台词里,叫人欲罢不能。
而孤独的故事,孤单的人,特别是各种空镜头的运用,就难免让我想到另外一位对“孤寂”这个主题有特殊偏好的王家卫。不同的是,王家卫的电影,总是用大量的独白去扩大16:9框架里人物内心的孤独,初看显得絮絮叨叨,可过了若干年,自己爱过,恨过,迷茫,失落,回头捡起DVD,才发现,他不过讲了个,多年后你或许会经历的事。只是,不管你在他电影里明白了多少,总是会想为什么演员都不直接表达感情,总喜欢独白和错过。但最后,才明白,他的孤寂是,我想让你明白我的心,心里的故事可以告诉千万人,却唯独你。
贾木许的电影,没了独白,那份孤寂就从画面里,音乐里,灌进观者的心。
别忘了,孤独和寂寞,从来是以个人为单位。即是,他电影里的爱侣们,相爱却各自承受时间的痛苦。
开场的蒙太奇镜头,旋转的黑胶唱片,Tilda,Tom的顺时针旋转的镜头叠合,告示这个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还有关于音乐和永恒的故事,同时也是个寂寞至死的故事。
创世纪里的亚当和夏娃,偷吃了果实,被上帝逐出伊甸园,生生世世受苦难折磨。而,停下一想,创世纪里最寂寞的也莫过这对。
贾木许的电影里,他给他的两个最寂寞的人,取名也叫亚当和夏娃,就放佛,是亚当和夏娃偷吃的果实是长生不死的药,于是,他们理应受着永生的煎熬。
一对被放逐在时间里的情侣,分分合合多少年,连婚都结过三回,早已看遍世间百态。即便一个在中东隐居,另一个躲在底特律玩音乐,电影没交代他们这次是分开多少年了,但至少Eve一个思念就从中东跑去底特律见亚当,可见,这种爱!
电影逗趣的地方,在于那些反现代的小细节们,比如,Adam见到Eve,两人行的旧时礼仪。Eve与Adam的Facetime,一个用Iphone,另一个居然用自行组装的显示屏,而这个显示屏还是早期彩色显象管电视机。
Eve在看到他们19世纪第三次结婚的照片的时候,还是甜蜜如初,感叹到,他当年是多么俊美。
可镜头一晃动到墙上,满墙挂着各个世纪的艺术巨匠们的照片,对比手里的结婚照片显得那么小。Eve明白,他爱她,可Adam最爱的还是音乐。
电影开始,那场Adam跟Ian的交易,他对Ian带来的各种乐器的如数家珍,看着这场景,觉得这男人跟数学家,哲学家一样,是世间最孤独的生物。想来,如果一个人对一个事物,有一种爱到死,爱到骨子里的情感,那这个人,就必定是孤独的。如霸王别姬里的虞姬,世人无法理解的沉迷。
好在,Eve是能理解Adam。当然这种理解是,两人无限靠近,互懂彼此的孤单,却没法去分担些什么。而这又恰巧是,他们可以在一起度过千年的,必要条件。
电影里,最感动到我的是最后的结局,Kit选择结束永生而死去,他放的下他的文学,因为他找到了他的接班人,于是生无可恋。
Eve和Adam带着最后一瓶血浆,两人站在街头,Eve向Adam要了钱,跑去买了一把Mandolin送给Adam,而奄奄一息的Adam,还沉迷与街角偶遇的茶楼吟唱。她是多么爱他,他是多么爱音乐。于是,两人是注定孤独的。
男人是音乐狂,女人是书狂。好像,人类文明延续数千年,唯有这二者是绵绵不绝,不畏巴别塔的阻隔,在世界各地都生命力饱满。
Eve旅行去底特律,要把家里的书,各个读上一遍,精心挑选一翻,装箱提到底特律,却不见箱子里放着些衣物什么。而妹子Ava,导演后来给的镜头里,床上,地上,到处都是衣服,而之后闯祸喝了Ian,被姐姐和姐夫扔出家门,还的一边捡起自己的皮草,一边骂骂咧咧。
可见,论变吸血鬼的年纪是多么重要,熟女与轻女,女神和幼齿的区别,多么显然。
电影里重要的桥段,音乐狂人Adam偷偷藏了一个可以结束永生的装了特殊子弹的手枪。Eve发现他的手枪,为了吓他,把枪对准自己的胸口,他一把夺过手枪,严重地警告她,不准开这种玩笑。因为他知道,如果Eve对着自己胸口扳动那一枪,那才是真的把自己生的欲望夺去。
正如电影的标题,Only lover left alive, 如果你死了,你以为我会一个人承受永生之痛?
如果,你我,可以活在无限的时间里,我们的生活是不是也是如此沉闷,无限循环。
就如电影里的Adam和Eve,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之后会否继续分开生活,分手又复合?但,唯一温暖的是,这个世间上,找不到另外一个能更爱Adam的Eve了。
于是,就不能怪贾木许用了122分钟的时间,去营造两个永生的吸血鬼之间沉闷的生活,但至少结尾很好。
有着贾木许的标签, Tilda和Tom主演,画面就很难不美。整体的蓝色调,不论从故事,还是影片色彩,都在暗示着,这是一个有距离感的故事。
可能由于这部片子大致以中景镜头为主,人物特写也不多,加之Tom为了摆脱雷神的影子,极力的克制演出,总觉得与Tilda少了些火花。两人的感情,始终呈现一种温冷的节奏。
观影完,半夜和徐童鞋讨论的结果也是,这部电影给人不是一种狂热的爱,是很喜欢,喜欢每个小细节,不过总有着丢不掉的疏离感。
5 ) 有你相伴,永恒的时间便不算放逐
首先,向伟大的翻译们致敬。对出现的各种乐器,人名,理论,事件,还有书籍的翻译与解释,真的是太伟大了。你萌,辛苦了。
其次,致敬导演。我最喜欢这种知识量特别大的电影了,引经据典,想象却又天马行空。这种感觉就像我以前崇拜金庸一样。
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很多。
有人说吸血鬼是lilith的后代,lilith是亚当的第一任妻子,作为女权主义的觉醒者,当然就是遭受了男神们的集体报复,被放逐,后代被迫害。作为积极的回应,她努力的生孩子并且去杀亚当的后代。但是无论如何,她和她的后代始终是被放逐的。
也有说亚当的长子该隐因为妒忌而杀了自己的弟弟亚伯,收到了放逐和诅咒变成了吸血鬼。而他的子孙后代也是吸血鬼。
无论如何,吸血鬼总是一群不受神灵待见被放逐的种群。
对于他们的放逐,与人不同,倒不一定是要在穷凶极恶的环境中生活。而是回不到阳光下,永远游荡在时光的瀚海中,找不到生存的意义。其实,他们是被放逐到了时间的荒原上啊。这个地方荒芜的只剩下自己。
我一直认为吸血鬼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种群。
永远活在黑暗中,不被人爱。即使有永恒的寿命,超人的能力,又有什么用。
其实不光是吸血鬼,我对一切永生的东西都有着奇怪的怜悯。尽管这并不管我的事。
看德古拉等了四百年终于找到轮回的妻子,紫萱生生世世都在寻找转世的徐长卿。不光爱情,还有友情,莱格拉斯和阿拉贡告别,和吉姆利告别。
享有权利的人总是希望永生。可是对于普通人,在感情面前,除非能一起永生,否则时间永远是精神的枷锁。而即使永生了,时间则更可能变成感情的杀手。
和爱的人一起永生,自然是好事。可是,有一天爱被时间杀死了呢?
又恢复到一个人的状态,在无边的时光的牢笼里游荡,却除了游荡,什么都不能做。因为已经活的太久,能做的事都做过了。有了之前充实的有爱的生活,失去爱的未来会变得更空虚吧。
而这个片子的吸血鬼却不一样。
他们是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几百年。即使有时候肉体不在一起,心,是在一起的。
两个人想对方了,就一起生活。见够了,就分开。不用逼着自己永远和对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消磨了所有的感情。
你喜欢看书,我喜欢音乐,各有各的生活。你不粘着我,我不粘着你。但是我们的心在一起。随时打电话,视频。我想你了,我就傲娇的叫你来看。你抑郁了,我就开导你。而你也总是不辞辛苦的冒着危险跑来。你理解我,我理解你。没事干还能结婚玩。
外加有钱,不拖家带口,妹妹那都不算事。
这种设定才是人间最幸福的啊。
只要有爱人相伴,无尽的生命便再也不是神的放逐。寂寞也不算是完全的寂寞。因为你知道,总还有一个人会听你说话,懂你说话。
自然,即便如此,他们也还是寂寞的。否则Eve也不会对着所有的动物,植物亲切的打招呼,Adam也不会想死了。
看遍了世间百态,任何波澜也不能在他们心底产生涟漪。赞美,诋毁,帮助,打扰,确实容易让人觉得生无可恋。就好像Adam不再愿意发音乐,马洛不愿意再发文稿,Eve对路边问她要货不的人视而不见(后来Adam发火多半是饿的)。
Adam对寂寞的反应更加明显,只是因为不像Eve是个只喜欢读书的文艺女青年,有了书,有Adam的爱生活就很美好了;Adam经历了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那段那么辉煌的时光,看到今天底特律的破败,人们盲目的活着像行尸走肉,比较容易觉得不想跟这个世界好好玩耍了。
试想,你懂了你想懂的一切,发现再也没有新玩意儿,而身边的世界一天比一天还糟,你会不会想死。
还好Adam有Eve,Eve已经习惯了Adam的作死,所以Adam情绪一不对,Eve就能及时的感受到并且劝解。
而Adam倒也并非真的要死,否则,也不会再Eve用枪指自己的时候生气了。Without love, he will not be alive.
虽然片子里面不知道他们的明天会怎样,但至少结束的那一刻是好的。
片子的配乐很好听,超级有那种作死,颓废的气氛。开头的Funnel of Love配上女王时装秀,抖森卖肉,和脚唱片,旋转和蒙太奇,瞬间就停不下来了好吗。
丹吉尔和底特律那种要死不死的气氛真是太美了。
背景总是准确的透漏出——老纸就是活了好几百年啦的信息。颜色和搭配太美,关于床的一切都像是油画里面挪出来的。
好喜欢这种信息量很大,引经据典,却又天马行空的质感了。好像午夜巴黎,却又不是。因为贾木许居然把很多名人暗搓搓的损了一遍:比如说——腐国男演员入门祖师——莎士比亚。
还顺道表达了对现世的不满。
从来不知道,原来吸血鬼电影可以拍成这个样子,贾木许真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优雅,却有另一种方式的优雅。漂亮的杯子喝血,就像高脚杯喝红酒,只是,似乎都不屑跟人用一样的杯子。复杂的见面礼,愣是把脱手套脱出了脱衣服的质感。所有的行为充满了情欲却又克己。而吸血鬼的生活也变的更日常。他们也会饿。21世纪的吸血鬼也会怕警察,不想处理尸体。只是——他们是不是不用拉屎?
再说说逗逼的地方:
医生play,小辫砸,喝完酒的高潮脸和勃起的小尖牙【我最喜欢Tilda女王喝完血被染红的双唇,她喝的最美了】,脱线妹妹Ava,说go and fuck you each other和你们两个矫情的装逼货的时候真是太搞笑了。
再说一个——其实我超级喜欢米娅的,一直觉得她特别高冷,没想到演二逼也有一手。
说实话,这个片子真的挺逗逼的,抖森一直说no,女王面对一切都像哄小孩,妹妹蛇精病。
但是,我就是看哭了。最后一幕俩人的表情那么好笑,我就是看着那一幕哭了。
可能还是我有病。没错,我就是高逼格型人才,王家卫的片子挨个哭过去(2046我没看懂,蓝莓之恋我没看哭,因为觉得假)。。。
可是我还是觉得虽然导演说only lovers left alive, 可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don’t let only one lover alive.
我并非爱情至上主义者,甚至对我来说爱情是排最末尾的,所以我一直觉得人活的真是太久了。活着么久真的有意义吗?
可是细想,在你不知道还有多远的路要走的时候,尤其是你知道这个路永远没有尽头的时候。只有一个爱你能让你依靠懂你的人才能让你走下去。而这个人也会让你更愿意走下去。
永远不要想打败时间,就好像你被流放到苦寒之地,你不能打败那个地方一样。
但是,有了你的陪伴,永恒的时间就不是放逐。
6 ) Only Lovers Left Alive
终于看了这部电影,虽然是在飞机上看的。真是一部非常美的电影啊,女王和抖森的诠释太符合我对吸血鬼的想象了。唯美,脆弱,优雅,才华,避世。其实整部片子的剧情缓慢而平淡,但是二位到位的表演加上迷幻的配乐,效果简直酷到爆,美到哭。女王和抖森真是太太太配了,难怪俩人在戛纳时还是一副没缓过劲来的情人样子.... 抖森果然是小受啊,片中女王对抖森的那种宠溺,真是看得我心都颤了....只有结局不太喜欢,这么唯美的吸血鬼最后怎么能屈服于生存本能呢?不是说《唯爱永生》吗?如果结局是因为不能喝被污染的血最后虚弱而死,这样才能成全这个片名啊!小心翼翼地活了这么多年,最后还是晚节不保啊.....
7 ) 论如何正确消磨时光
无论是最近热(bei)播(hei)的韩剧《来治猩猩的你》还是抖森这部高冷的充斥着“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氛围的高级文艺片,都脱离不开一个共同的话题:如果消磨时光。
用不完的金钱和挥霍不尽的光阴,如果加上横溢的才华,合起来却不会是“完美无缺小组合“,而会是“天了噜这个世界真是太无聊了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但是对于我们这种资质平庸,睡眠不足又贫困潦倒的凡人来说,这种YY的设定简直就是太诱惑了。
如果集齐以上几点,我大概会先去找一间大房子,我的卧室中央是柔软的榻榻米,周围散落着线装书,最好铺上羊毛地毯,这样就可以让我赤脚跑来跑去。
再有一间房间挂满孤本拓印,大抵会用无穷的时间把所有喜爱的绘画临摹一遍,然后再把所有喜爱的书法临摹一遍。再去找找当代的有趣的艺术家们,最好能让我赶上把杜尚痛打一遍。
不过像女神夏娃一般优雅如斯还是难以做到吧,真是一举一动都有着难以言喻的美啊,架得起华服也披得了18世纪旧睡袍大抵当如是。往箱子里面装书的那一幕真是太太太棒了,简直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旅途。纸质书的魅力是kindle这种东西完全无法替代的啊!
女神蹲下来和蘑菇说话的一幕也好有爱,有的东西大概特别的人才能够懂吧。用拉丁文和葡萄打招呼,低头安慰蘑菇们,但是那会是有多落寞呢,还得落寞那么多的世纪。
“那是我们第三次婚礼,我们看起来好年轻。”
而与《来治猩猩的你》比起来,唯爱永生还真是严肃而认真的假想呢。如果我活了那么久,怎么能跟不生出“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的想法呢,就算资质平庸如吾辈,都会时常有这种想法,对世界绝望的冲动。
亚当简直太太太太符合我现在内心的状态了,我是资质平庸的傻瓜,而你们这群傻瓜又弱于我。天哪这个无法继续生存的世界。
说到底,果然还是唯爱永生。我这一路上都指着这句话过了。
我一辈子都指着你活了。
8 ) 吸血鬼的流水账和柴米油盐酱醋茶
活得太久了的人会成精,活了太久的吸血鬼会变中二……?
如果想去看什么风花雪月抵死缠绵还是去看木瓜之城就好了,这部片子与其说是爱情片,不如说是cult喜剧片。吸血鬼日记这个名字拿来给OLLA用再合适不过,真的就是流水账日记,平淡分散,没有什么爆点高潮,但是要表达的意思始终很清楚,加上梗都太妙,刚看完只觉得还好,回味回味却发现越想越有意思。
Adam和Eve都活了太久,Eve尚且保持着生活的激情,而Adam这个小年轻(老吸血鬼?)因为太有才,书读了一堆,没事跳跳舞。琴棋书画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搞自己的音乐,收集各种老乐器,把各种高科技产品玩转得有模有样,自己设计电路,把家里的老式电视机变成电脑摄像头……慢慢有了种日子过透,看破红尘的厌世感。现代的人类已经丧失了灵魂,美好的才华也随之而去,于是老中二Adam就愤愤地喊他们f-ing zombies。他收了个人类小跟班契诃夫,让他帮忙找古董乐器,还偷偷让他帮忙找了颗木制子弹,估摸着哪天真的不想过了就自了结完事(后来被Eve发现揪着来骂了一顿)。小喽啰事情做得不错,老中二Adam还夸他,作为一个zombie,你还算出色。
开头的时候两个人为了保持激情和新鲜感分居两地,Eve住在摩洛哥的Tangia而Adam住在底特律,开篇用了很长的交替镜头讲述这两个人分别搞食物的过程。新鲜干净的血液是两人活了N个世纪以来一直的坚持,就像他们所赞赏的人类的才华一样,没有灵魂和才华的人类和不新鲜的血液一样让他们觉得sick。我个人觉得这一点是贯穿电影始终,以及Only lovers left alive的意思和原因所在。Eve是去长年固定接头的水烟吧,跟老老老吸血鬼Marlowe(John Hurt)见面,Marlowe长年从"good french doctor"那里获得新鲜血液。而Adam则是去医院找腐败医生,用大把钞票换新鲜血液。这一段里抖森实在是萌到不行,穿着大夫的衣服头发还扎了个小辫子。愚蠢的人类优越感+被迫跟不喜欢的zombie打交道的别扭感混合在一起感觉非常棒,全场笑声不断。
Marlowe, Adam和Eve享用食物的特写实在太棒,喝完血以后瞬间[划掉]高潮脸[/划掉]孩子一样满足的样子有一种漫画式的夸张,和老顽童般的可爱感。
然后Eve用Iphone给Adam打了个视频电话,发现Adam又觉得生活无趣不想和这个世界好好相处了,于是决定连夜赶去底特律,过小情侣生活,唤起他对生活的热情。
之前sneak peek的时候放过一段疑似激情片段,以及网上流传的Adam和Eve的裸睡姿还满误导的,感觉实际上他们只有爱情与激情但是并没有sex。两个人的交往还保留着老式的礼仪和调情方式,帮对方脱下手套(精致高档的皮手套+半夜也要架在脸上的墨镜是吸血鬼们的标配),行吻手礼,带领lady进家门之前还会问May I。实在是古怪又可爱。
Tilda演的Eve带着智者的睿智清醒和小女孩的好奇狡黠,同样是生活了N个世纪的吸血鬼,她依然还有抱持着积极的态度和好奇心,懂得多种语言过目不忘,可以通过观察和触摸判断出古董的年纪。两人的关系里明显Eve是主导,Adam更像一个大儿童,聪明睿智有才华,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别扭和愤世嫉俗。小跟班一直跟他说你的音乐太棒了,为什么不传播出去呢,他就一副zombies会玷污我的作品的样子说,才不要!Adam的台词里最多的一句大概就是NO了,不甘的别扭的委屈的都有,几乎每次说NO都会换来观众的哄堂大笑。
我自己最喜欢的是Adam和Eve下国际象棋的一段,Eve一直问Adam关于他以前的“狐朋狗友”们的事情,你给舒伯特写了什么音乐啊,拜伦这人怎么样?好啦我知道他是个arsehole不过我就想听你说嘛。Adam下不过Eve,一直抗议她在分散他的注意力,最后被checkmate以后一脸委屈地说都是这bloody conversation的错!Eve把血液冻在冰箱里,哄小孩一样让Adam尝血冰棒,大家都乐坏了。
两个人会开着车在底特律的深夜徘徊,去看废弃的建筑,剧院,在后院蹲在地上跟毒蘑菇说话,在家里跳舞,玩扮演医生和病人的游戏。两个人睡相都很糟糕,于是就有各种福利超级大放送,比如抖森的大腿小腿膝盖窝,胸肌锁骨光脚丫,赖床的时候乱哼唧,扯被子蒙头hand porn,还有tilda的美腿美背蓬蓬头发。抖森吉他小提琴和舞姿都秀了一通,感觉颇满足。
然后两个人都说梦见了Eve的妹妹Ava,mia妹子演的Ava很俏很可爱,但是就像人类里有那种漂亮活泼但是无脑且烦人的妹子一样,吸血鬼里也有这种。于是伴随着由Ava自己捣鼓出来的预知梦,妹子就登场了。她住在LA,用Adam的话说就是Zombie centre,妹子粘姐姐缠姐夫,瞎捣鼓他的唱片,对血液有完全不节制的渴求,把姐夫的脑袋当脚垫架脚,去夜店瞎闹,把Adam心爱的吉他弄断了不说,最后玩大了把Adam的zombie小跟班咬死了。Adam气得要死,把Ava的家伙事儿全部扔出门外把她赶回了LA。
Ava赶走了烂摊子还在,两个老吸血鬼一把年纪了但是在现代刑侦条件下杀人犯事还是头一遭,把尸体装在车子后备箱里去抛尸,路上和警车擦肩而过两个人吓得抖抖索索颤颤巍巍。好不容易解决掉了也不敢继续呆在底特律了,就赶紧回了摩洛哥。
一路上Adam首先产生了因为食物匮乏带来的症状——睡不醒,一路窝在Eve怀里横着睡竖着睡趴着睡仰着睡。Eve联络不上Marlowe,只好半夜拖着Adam去敲常年接头的水烟吧的门,忠诚的人类朋友带他们去了Marlowe藏身的地方,发现Marlowe已经奄奄一息了,原来供应血液的法国医生不在了,Marlowe喝了不干净的血液,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这里虽然难受,但是贾木许又耍了小小的花头,Marlowe说自己为莎士比亚写了那么多作品,虽然还有没有发表的(开篇Eve和他见面时曾经劝他把剩下的作品发表了,Marlowe说不想给可怜的人类添麻烦了),不过反正莎士比亚也早就死了,就这样吧。跟这对儿couple告别以后爷爷就去世了,而失去了食物的Adam和Eve也感觉生命走到尽头。
虽然是吸血鬼不见天日,但是两人原来也是唇红齿白皮肤光滑有弹性的,失去了食物来源以后两人越来越虚弱,走路晃晃悠悠,嘴唇发白脸色发青暗淡无光。Eve用Adam身上带的最后一笔钱买了一样古董乐器给Adam,两个人靠在Tangia老城的墙上,准备迎接吸血鬼的死亡。就在这个时候临街的酒吧里有个驻场的女孩唱起了北非的歌谣,美丽动人,两个人被这种美好的才华打动了,觉得这世间还是有灵魂的。于是靠在墙上谈起了夸克理论(此处过于神展开全场热烈鼓掌)。讨论完了的结论就是相爱的人是美丽的,而且即使分开依然能找到彼此,把他们变成吸血鬼吧。于是就丧心病狂两眼放光扑了上去,因为丧心病狂和两眼放光的样子实在太好笑,于是全剧在观众的狂笑中结束了。
开演前编剧说虽然吸血鬼电影很多但是我们做了一部很难得见到的喜剧,看完觉得的确是这样,角度非常新颖。
看完以后我一直在想,圣经里Adam和Eve也是被上帝创造出来的,两个人在电影里两次谈到“turn”,于是很好奇OLLA里的Adam和Eve是被变成吸血鬼的,还是生来就是这样。
两个人几世纪前的结婚照有种古怪的美丽和好笑感。
虽然看电影前一直觉得tilda和抖森演情侣着实太奇怪了,看完以后却觉得这种搭配非常适合Adam和Eve,契合感十足,tilda演技真的颇赞,抖森这表情帝演一个闷骚小面瘫也很有木有样。
感觉Adam和Eve带着老式贵族的骄傲与坚持,两人都在旅途中遇到过流血的zombies,出于本能两个人都被吸引,但是最后都很好地克制住了继续坚持自己的旅程,坚持只用干净新鲜的血液。
Q&A的时候有个姑娘问抖森,你那么乐观的一个人,在演Adam这个有点悲观且愤世嫉俗的角色时是怎样酝酿情感的,我觉得抖森答跑题了……但是他提到了Adam的Wall of Heroes,Adam一直说他没有崇拜的英雄,他的墙上贴满了历史上各个领域集大成者的画像与照片,他经历了人类文明发展最迅速的时代,得以和人类中的佼佼者相识相交,也难怪如今变得消沉且愤世嫉俗。
抖森在Q&A里还提到选在底特律拍摄也是因为这个地方和剧中传达的意思很契合,曾经的工业中心渐渐衰弱落寞,两人在夜里开车夜游时各个角度的摄影都传达出了颓败的异样的美,和对城市陨落的唏嘘。
个人觉得所谓Only Lovers Left Alive,感觉不仅仅指的是爱情,而是指能延续一切美好的事物,艺术文化科学创意。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最后找了一对有才华且美丽的情侣下手的原因吧……
剧中有很多台词是导演让两个人即兴写的,抖森说他最喜欢的一句是Tilda写的,在他们跳舞之前说的一段,这个透出来真的要少掉好多乐趣,可以看电影的时候自己找。
配乐实在太赞。
个人觉得片中吸血鬼和人类的关系也很微妙。
因为戛纳之后给这部电影赞誉太高,所以期望特别高,其实并没有失望或者怎样,的确是富有深意的作品,但是个人觉得有些影评可能过度解读或者过誉了,不过还是非常推荐一看的。
观影的时候抖森就坐在我右手过去几个位置,偷偷看了他几眼,他应该已经至少看过两场了OLLA但是依然托着下巴看得很专注。观众的反应很热烈,觉得他应该坐在场子里心里很开心很得意的吧XD。
题外话:明明都已经搞了一头浓密假发了,为什么还要把抖森发际线搞那么高啊………………
手捧五星坐等正片。
这个也有点太装了吧。。。天文地理无所不通啊。。。贾木许这是要表明自己有多文艺么。胜在迷离的摄影和配乐,输在剧情和情感表达。
感觉贾苜蓿同志应该可以退居二线了,专心古琴演奏,跟库斯图里卡、窦唯一块组个团吧。
看的是预映,电影后是贾木许和他乐团在红磨坊机器的现场演唱会,老贾唱太烂了,像没吃饭。荒芜的底特律很棒,本可四星,太多装逼对话减分,哪怕你是活了许多世纪的吸血鬼,如果张口闭口就要谈之前怎么跟舒伯特合作跟拜伦如何如何,也会显得蠢极了。所以人还是少张口。
平淡、散漫、生活化的吸血鬼日常,不食人间烟火转身拥抱黑夜与艺术真乃文艺青年的终极梦想,黑发与白发下是黑色的眼眸和白色的脸庞,鬼魅幽暗的光线橙黄与蓝绿交融,爱因斯坦诡异的超距理论在底特律与丹吉尔上演双城记,我们曾看过人类互相残杀,看过瘟疫蔓延的泰晤士河上尸体漂流,看过手握真理的预言家被施与异教徒的酷刑,二十一世纪多么乏味,所有漫长的历史都是见证我们爱情的前戏,旋转、旋转、旋转,直到永恒时间的尽头。
贾木许这一次玩得很王家卫啊,接近为零的剧情里情感枝叶蔓生,在破败的底特律和异域的摩洛哥仿佛都能看见梵高的星夜旋转。但诡异的笑点也颇密集,特别结尾的"excusez moi"加两人弃疗笑容瞬间阴郁气氛一扫而空。抖森和Tilda的吸血组合高贵美貌值已秒杀夜访吸血鬼和惊情四百年.......
一部适合在午夜观看的电影,疯狂又浪漫,气质和腔调实在迷人。角色的安排,场景道具的设计以及音乐都很对我口味。原以为会大篇幅讨论时间和永生会如何改变爱情和承诺,但没想到竟有如此多的生活片段。斯文顿和抖森太帅,贾木许充分利用了这两人的魅力,整个过程被女神男神迷得神魂颠倒。
不论是人是鬼,孤独都是宿命。幸好还有音乐和爱情,幸亏还有死。
节奏略慢,但片子很美,音乐很美,Tilda和抖森很美。片子各种冷幽默各种小吐槽。结尾甚至略无厘头。无数次让观众会心一笑。最喜欢的一句台词“Have the water wars started?" "No, they are still all about oil." 真是精辟。ps,片子里抖森各种露,handporn,拉小提前弹吉他扮医生,各位请备好纸巾。
摄影酷配乐酷Tilda和抖森也都太酷看得人七窍流血。。可假苜蓿这次虽延续了吐得一口好槽的优点剧本真的不甚给力啊。。
以前我一直计划着在我64岁生日的那天死后,将我的骨灰压制成几张【离魂异客】的黑胶唱片,在我的葬礼上播放,留给有胆的人收藏。如今这部电影之后,我会毅然选择这部电影的原声,它太适合做安魂曲了,这一次你同样能看见死亡的颜色,他们就像一群隐士,高贵冷艳绝望的活在时间里。★★ ★★
喝人类的血,消费着人类发明的语言文字音乐,委委屈屈生活在人类之间,墙上挂满人类先贤的肖像照片,还鄙视的将人类唤作僵尸,身处食物链顶端就是这么牛气啊!我这名僵尸虽然作息与高大上的吸血鬼一样,看的过程中却满脑子形而下疑问:敢情吸血鬼也异地恋吗?女吸血鬼有月经吗?经血会引发什么后果啊?
贾木许带你走进他满是摇滚和文学的吸血鬼世界,孤独,闷骚,浪漫,迷幻;通过他的吸血鬼来看满是病毒的21世纪,衰败,荒废,堕落,黑暗。一部完全风格化的贾木许,天马行空的冷幽默喜剧。斯文顿+抖森将入选影史最酷情侣。
HKIFF2014,乏善可陈,虽不至于像岩井的吸血鬼故事那样荒腔走板,但空洞无物,就剩那不痛不痒的笑话了。至于说看完本片能涨姿势的,拜托,还是去看拉丝疯蹄儿吧
文艺腔的吸血鬼,背后的原因或许是活得太长,只能用文学、音乐之类的东西排遣寂寞吧。这里的吸血鬼更有贵族气,血都要用小杯饮,配合音乐与慢镜,风格仍是优雅的。冷幽默以及各种典故更像文艺版的《那男人来自地球》。影片的氛围依然是贾木许的荒凉、疏离与冷装逼。而配乐依然很赞。
贾木许挑了A-list里面最适合的其中2个人来演吸血鬼,2个人,一栋房子,一个辆车构架起一部吸血鬼家庭喜剧片。真的是喜剧片来着,只不过太过养眼。女王驾轻就熟。抖森!!!看的我就要失血在电影院里,这个是要把人逼成脑残粉的节奏,handporn从头到尾,给人留条生路吧!他们应该也认识莱斯特吧?XD
抖森太美!女王太帅!连音乐都那么销魂(竟然用了B.R.M.C.的Red Eyes and Tears!),只留下倒在血泊中的我......
不怕吸血鬼吸人血,就怕吸血鬼有文化,《唯爱永生》原来是这么一部掉书袋的片子,贾木许原来这么爱炫技。抖森和蒂尔达·斯文顿的姐弟恋已接近母子恋,可相约做墨镜品牌代言人,范儿特别正,斯文姐顺带可以代言苹果手机。摄影有质感,底特律午夜空旷得像宇宙废弃的巢穴,美而迷离,轻飘飘的音乐很妖媚。
吸血鬼上辈子都是折翼的文青,加一星给女神
男神女神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